联系人:177****3591
诉求人来电反映:其患有多种慢性病,在临沭县缴纳居民医保,以临沭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现其在其他医院进行腰椎治疗,其至该医院拿取慢性病药品,医院告知已住院不予报销,表示不合理,要求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处理,谢谢。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回复:已与诉求人联系,得知其正在住院治疗腰椎疾病,因糖尿病药品需要购药,治疗腰椎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为专科医院无治疗糖尿病相关药品,到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县医院)购药时告知住院不予报销。工作人员告知住院期间不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病待遇,出院后购药可即时结算。以上办理结果已由我单位工作人员经电话为您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