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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来电反映:其为临沭县市民,因其患有糖尿病已办理慢性病登记,2024年11月2日,其至临沭县临沭街道临沭二院进行身体检查,结果显示其血糖血脂过高,该院门诊告知因其患有慢性病且已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至慢性病门诊登记,免除使用降血压和降血脂药物的费用,其至该院慢性病门诊咨询,告知其糖尿病引发的高血压高血脂并发症不予免除,其表示高血压高血脂病人可正常享受免除政策,不予免除不合理,要求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处理,谢谢。
临沭县医保局回复:接到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后,已及时联系诉求人了解情况并解释相关报销政策,诉求人因血糖偏高并伴有多种并发疾病于2024年9月办理糖尿病并发症的慢性病,其用药有治疗糖尿病的特定药物和非特定药物,其医疗费用500元起付线以上的政策范围费用报销比例为60%。本次诉求为咨询是否可以享受“两病”待遇。 患有单纯高血压、糖尿病不伴并发症的患者可办理“两病”,享受相关待遇政策(不设起伏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5%,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另根据临医保发〔2019〕75号文规定,“两病”门诊用药与门诊慢性病不得同时享受待遇。 因诉求人患有糖尿病及并发症,每年的医疗费用较高,不适合办理“两病”。市民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