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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来电反映:临沭县顺河路与沭河大街交会处临沭县第二实验小学,该学校西侧小区南门存在商贩经营,市民表示禁止在学校附近进行售卖且卫生质量无法保证,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清理,请予以处理,谢谢。
临沭县综合执法局热线办回复:您好!经落实,我单位已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处理,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安排执法人员对该路段重点整治,对该处商贩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且我单位安排执法人员在该处来回巡查,只要发现有商贩占道经营将立即予以制止,确保此处无商贩占道经营。下一步,我单位将对同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