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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调换房屋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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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来电反映:前期其在临沭县常林大街与光明路交会处名都花园小区订购房屋,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承诺若为金明寓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均可进行调换,现需调换至临沭县中山南路观御园小区,但开发商不允许调换,对此不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履行承诺,请予以处理,谢谢。


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回复:经落实,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对其电话沟通,经落实开发公司付经理得知,开发公司同意调房,可到售楼处走申请流程,市民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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