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单编号:211015161233793412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5*****099
市民来电求助:其为临沭县常林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玉华庭小区北区*-*-***室业主,其家安装有线电视,副机已到期,2016年左右已停止使用,主机未到期,剩余195元的费用一直未给予退还,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广电公司尽快给予退费,请予以办理,谢谢。
临沭广电网络公司回复:您好!您反映的工单已由临沭县广电网络公司安排城区营业部经理进行专项办理。经落实,再次联系市民解释,扣除安装费后给予退费,经解释,市民表示理解。以上办理结果已由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场为您说明情况。下一步,我单位将对同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如有疑问或建议可直接拨打我单位电话继续咨询。同时感谢您对于临沭县广电网络公司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