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15XXXX1667
市民来电求助:其是临沭县青云山路金都小区23号楼2单元601室业主,2020年11月-2021年11月27日,其家每月产生2度-4度电的费用,每月收取其4元垃圾处理费,市民表示在此期间期间无人居住,要求落实退款。请予以办理,谢谢。
临沭县临沭县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回复:经落实, 已与业主电话联系,业主表示物业公司已与11月30日上午给予业主退还费用,业主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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