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期) | ||||||||||||||||||||||||
| 2026-08-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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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市场监管局聚焦网络餐饮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继续向社会集中曝光三起典型案例,以强化警示作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 临沭县某顺小吃店食品库房饲养宠物案 近期,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小吃店检查时发现其食品库房内饲养宠物狗一只,紧邻食品存放区,未采取隔离措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风险,上述行为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临沭县某快餐店(步行街店)外卖餐食未按规定使用密封封口外卖封签案 近期,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快餐店检查时发现其加工制作的外卖餐食从打包出餐至骑手取餐全程,未按照《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密封封口,无法实现封口开启不可复原的防护效果,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临沭县某大酒店三防设施缺失、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案 近期,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在临沭县某大酒店后厨检查时发现无防蝇、防虫设施,杀虫剂未按规定储存使用,地面脏乱差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法律法规底线,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临沭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食品安全风险“零容忍”,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作者:李峰 审核人:王兴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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