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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销售、消费温馨提示
2025-12-0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sxzglj/2025-000019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1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销售、消费温馨提示
索引号: linshuxiangsxzglj/2025-0000197
发布机构: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5-12-05

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购买者,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执行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现对广大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如下温馨提示:

各级经销商应知应做:

1.自2025年12月1日起,严禁销售不符合《GB17761-2024》(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2.严禁销售改装、废旧电池二次组装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

3.严禁购进“无生产资质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销售;

4.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记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法诚信合规经营。

 

消费者应知应做:

1.购买时需查看CCC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产品执行标准是否为《GB17761-2024》;

2.核对随车附件是否齐全,电池、充电器的品牌型号应与该型号车辆的合格证描述相符一致;

3.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使用说明骑乘使用;

4.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等可燃物;

5.不要为追求速度,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器,更换大容量电器;

6.理性消费,合规维权,维权电话0539-5255536。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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