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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临沭县金盛源铸造有限公司)
2024-07-30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rlzyhshbzj/2024-000011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临沭县金盛源铸造有限公司)
索引号: linshuxianrlzyhshbzj/2024-0000119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4-07-30

临沭县金盛源铸造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向你单位送达了《关于李洪学的工伤待遇限期支付催告通知书》、《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将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陆拾伍万捌仟柒佰肆拾陆元肆角(¥658746.40)及利息交至临沭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地址:临沭县正大街9号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催告当事人,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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