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普法宣传活动 | ||||||||||||||||||||||||
| 2024-05-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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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近日,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工作人员到店头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普法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在店头镇法治文化广场和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域,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向广大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和释义,以及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知识。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对森林分类经营、林木采伐、林地保护和林业发展质量等方面作了修订,增加了森林权属、监督检查等章节,删除了木材生产计划、木材运输证等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内容,下放采伐限额审批权,缩小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吴绍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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