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借鉴“枫桥经验”助力劳动争议就地化解 | ||||||||||||||||||||||||
| 2024-04-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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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拓展了丰富路径。近年来,临沭县在实际工作中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入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积极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治理 持续加强矛盾线索摸排整治力度,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企业,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两部门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了解用工情况、摸排劳资纠纷隐患,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自身利益为出发点,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工时制度,坚决杜绝企业为规避法律法规随意增加劳动时间、加大劳动强度、不按规定发放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各类劳资纠纷。 同时,构建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建立以县领导为组长,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根治欠薪各项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大大提升了劳资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力度。 构建三级体系,筑牢调解防线 “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调解”是“枫桥经验”的特质,这与临沭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坚持的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有异曲同工之处。临沭县不断健全调解服务网络,强化基层源头调解,积极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依托乡镇人社所,设立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在规模企业、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协会等设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以县仲裁院为中心,乡镇人社所为依托的“县、镇、企”三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通过发挥各级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发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大矛盾不出县,矛盾纠纷不出镇街,小矛盾不出企业”。近年来,三级调解组织相互配合,调解成功率达75%以上,未发生一起重大集体争议。 坚持多方联动,形成化解合力 立足于“部门多联动、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临沭县不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凝聚人社、司法、工会、法院、工商联、协会等部门力量,形成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合力。按照“派员入驻、联合办公”原则,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整合人社仲裁、监察职能,建立了1+1>2的联合调解机制。同时联合人社、法院、工会、工商联等单位设立人和调解室,制定《人和调解工作室工作细则》,经人和调解室登记后,出具调解建议书,力争调解成功;调解不成的,引导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形成体系完备、运作顺畅、科学高效的多元化解机制,实现调解“加速度”。在县创业大厦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帮助。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平台共用,调动一切能调动的力量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打破部门壁垒,不拘泥于形式,以维护劳动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形成了多部门联合化解、协同化解、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局面。 劳动争议纠纷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劳动者。下一步,临沭县将进一步内化“枫桥经验”,持续发挥多方联动调解机制工作效能,形成“调解方式多渠道、调解组织多层次、调解人员多元化”的调解格局,有效实现劳动者权益维护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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