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做好文物保护,守护文脉传承 | ||||||||||||||||||||||||
| 2024-01-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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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全面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把临沭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牢固树立文物保护也是政绩的理念,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主体责任,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依法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着力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扎实努力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不断提高我县文物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田野不移动文物安全巡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全县77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93处文物点实行全覆盖巡查,认真查看不可移动文物的实际保护情况,有无破坏现象,做好巡查记录,全年累计巡查达20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二是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对县内77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安装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牌。明确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承担文物安全保卫、消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要安全职责。 三是积极推进落实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配合辖区内的建设用地项目。7月份我县正式出台了《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沭政字【2023】19号)。根据实施意见分工要求,我单位积极服务县里重大项目建设,多次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其拟建区域内的文物分布咨询;配合高速公路建设路线咨询;完成临沭县城市低碳供热项目、市民中心项目用地考古勘探手续报批、出具土地出让意见。 四是圆满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我县革命文物调查工作的复核。我县报送的5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和65件可移动革命文物顺利通过了省专家组的复查。 五是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前期申报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滨海革命烈士陵园已通过市专家组的实地复查,完成了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测绘,已被临沂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六是完成入选山东省革命保护名录文保单位标识牌制作挂牌工作。我县有9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名录,分别是八路军老四团钢八连朱村抗战旧址、新华社山东分社诞生地、滨海革命烈士陵园、一一五师司令部旧址、刘少奇办公旧址、东盘村革命纪念地、西山前战场、吴家后战场及革命驻地纪念碑,根据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制作了统一规范的标识牌,在标识牌上印有二维码,只需扫描二维码就可以了解革命文物的位置、内容及价值等详细信息。 七是进一步加强博物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博物馆备案工作。安排专人与相关单位对接,进行业务指导,对博物馆改造提升与材料申报提出一些专业建议。今年已申报了临沭柳编博物馆和临沂沭河柳编文化博物馆两家,正待上级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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