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召开重点涉水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暨水环境隐患排查工作会议 | ||||||||||||||||||||||||
| 2023-07-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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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召开重点涉水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暨水环境隐患排查工作会议。 会上传达了《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水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并签订《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告知书》。 会议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履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生产经营单位应自觉在环保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企业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环保设施和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会议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公示的闭环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建立规范台账,实时动态管理,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 随后,组织重点涉水企业统一观看了安全警示教育片《莫让有限空间变成“夺命空间”-污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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