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开展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集中宣讲 | ||||||||||||||||||||||||
| 2023-02-22 点击数: | ||||||||||||||||||||||||
|
||||||||||||||||||||||||
|
||||||||||||||||||||||||
|
为保障政策直通基层、直达企业,近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开展了《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政策宣讲活动。法规与标准科对第一批和第二批“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中涉及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内容进行解读,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学桂同志对企业核查、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30余家涉及碳排放交易、VOCs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方面的企业参加。 宣讲围绕政策清单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具体介绍了第一批政策清单中新制定的5个方面27项针对性政策、第二批政策清单中6个方面37条政策措施。其中,新制定的政策清单涉及生态环境的主要有两条,一是2023 年建设 5-7 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对获批建设的,每个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补;二是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挥发性有机物)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料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未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 (质量比) 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据了解,2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豁免的具体条件,规范了企业申请豁免政策的途径,确保鼓励政策落地落实,进而提高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比例。 会议指出,今年是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开局起步之年,做好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尤为关键。要进一步落实好“源头”控碳、“过程”减碳、“末端”降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当好企业绿色发展的“护航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后,参会企业表示,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提振了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信心,将围绕推动传统产业深度治理和绿色化低碳化改造,抓好源头防控,减少污染物排放,为全县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环保力量。 |
||||||||||||||||||||||||
|
|
||||||||||||||||||||||||
| 【关闭窗口】 | ||||||||||||||||||||||||
智能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