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社局“五措并举”打造劳动仲裁服务品牌 | ||||||||||||||||||||||||
| 2022-07-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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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效,尽快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提高仲裁机构公信度和权威性,今年以来,临沭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推行五项制度,努力打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品牌。 一是开展人社系统“双专员”制度。为畅通人社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托人社系统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指导全县491家企业建立健全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不断推进企业劳动管理的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进程和水平,进一步实现“服务企业全覆盖,系统人员全参与,服务网络闭环运转,密切配合聚合力,督导检查求实效,信息报告常态化。” 二是对困难群体建立维权“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速裁庭建设,健全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实现此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目前,已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14起,追回拖欠工资19.5万余元。 三是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前后,适时向企业发送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企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文本等问题,提出规范劳动管理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 四是维护被申请人答辩期征询制度。案件受理后,主动征询被申请人答辩期。对被申请人自愿缩短答辩期的,以其书面认可的答辩期满后组织开庭;对被申请人书面表示无须答辩期的,立即组织开庭,努力缩短案件处理期限,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率,减轻双方诉累。 五是实行首问导诉服务制度。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杜绝当事人来回奔波,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切实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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