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审计局:扎实开展审计质量自查整改工作 | ||||||||||||||||||||||||
| 2022-03-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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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对照审计署质量检查指出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临沭县审计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自查整改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审计质量“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 二是全面自查自纠。以审计署2021年市县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问题清单为依据,以科室为单位,采取先自查后科室互查的方式,对2021年实施的审计项目从立项、方案制定、审计程序合法性、审计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实施方案不够细化、问题定性不够准确、责任界定理由不够充分、审计评价不够规范、审计建议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要求各科室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明确整改措施。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临沭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审计组成员、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审理人员、法规科负责人、局领导等在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履行职责中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实施全过程审理,审理工作从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环节就提前介入,充分发挥审计质量审前控制作用,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理人员深入审计现场对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审计程序的遵循情况以及审计取证、审计底稿的编制情况等内容进行审理,使审理意见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有效提高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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