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2026年度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第二十批涉及大兴镇待遇满两年失能人员复评评估结果公示 | ||||||||||||||||||||||||
| 2026-09-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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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2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1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53号)和《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临医保发[2024]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临沭县2026年度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第二十批待遇满两年失能人员复评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长护险办公室反馈。 电话:0539—6216869 临沂颂安养老服务评估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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