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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5-09-12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ysz/2025-000001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玉山镇  发布日期  2025-0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索引号: linshuxianysz/2025-0000015
发布机构: 临沭县玉山镇
公开目录: 镇街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5-09-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和《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面向全镇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6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53个,城镇公益性岗位7个(其中司法协理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主要安置具有玉山镇户籍或玉山镇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可参照鲁民〔2024〕23号)、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委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困难家庭的16-24周岁青年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玉山镇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以下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6.残疾失业人员;

7.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16-24周岁青年;

9.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二孩妈妈”。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除合作社成员外,有工商注册信息的(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合作社法人、个体经营者等);

3.已经享受社保补贴期满的(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已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期满的;

4.各类单位在职职工、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

5.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居集体经济补贴的干部;

6.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玉山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纪监、工作区、扶贫、环卫、经管、财政、人社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进行全过程指导把关。

1.申请报名。报名日期为2025年9月13日-2025年9月17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集中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村岗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残疾证、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等有关证明到所在村委提出申请;城镇岗报名人员需持: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请标注姓名)等相关材料;②《临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困难人员认定表(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认定)、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证明(离婚或丧偶证明);享受城镇低保的失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低保证明;残疾失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残疾证;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困难家庭证明;非玉山镇户籍的常住玉山镇居民,还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有关证明到玉山镇便民服务大厅一楼人社所提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相关业务主管站所负责条件把关审核。

2.民主评议。镇人社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社保缴纳情况、失业登记情况、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工商注册和股东情况。村居根据岗位申请报名情况,结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人员年龄、收入水平、个人能力及岗位需求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考试。

3.审核公示。将拟安置人员报镇政府审核后,在本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镇人社所进行调查核实,做出结论。

4.县级备案。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镇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报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备案。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政府研究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5.岗前培训。培训拟聘用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

6.组织上岗。培训结束后,村居负责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适时安排人员到岗,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搞好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0元,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的身份证年龄为准)。

五、岗位管理

1.日常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各村村民委员会、各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及每月补贴申请等管理工作。

2.监督管理。镇政府负责对各村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

本公告由玉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各级城乡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通知执行。

咨询电话:0539-2132575

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9--2983231

附件:

  1. 临沭县玉山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

  2. 临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

  3. 2025年度玉山镇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4. 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个人承诺书

    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附件【附件1:临沭县玉山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2:临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3:玉山镇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附件【附件4:临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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