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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蛟龙镇:“四强化”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4-06-10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jlz/2024-000009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蛟龙镇  发布日期  2024-06-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蛟龙镇:“四强化”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索引号: linshuxianjlz/2024-0000094
发布机构: 临沭县蛟龙镇
公开目录: 镇街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4-06-10

今年以来,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临沭县蛟龙镇确保“组织领导、监督管理、部门协作、应急处置”四个到位,切实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蛟龙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同时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工作区书记和食药监所、食安办等相关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镇直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食药监所,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以及食安办的日常工作。同时,镇政府与全镇34个村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村居支部书记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从业人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档案,每年统一组织从业人员到县疾病控制中心进行健康体检,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对健康体检、培训以及农村集体聚餐事故发生情况等向社会公示,对无健康证明、无培训证明、不服从指导的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纳入诚信系统‘黑名单’管理。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实行报告与备案制度,明确集体聚餐的范围、时限、内容等,对举办各类宴席的人员,要求提前到所在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处进行申报和备案,对承办人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和敬告,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督促当事人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协议书和承诺书。镇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协管员和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对集体聚餐进行现场指导,督促指导举办者和承办者严格把关,确保卫生合格、原材料采购质量合格、加工过程操作规范。对现场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承办者现场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1-6月份,该镇食药监所、食安办牵头协调卫计、公安、城管、畜牧、卫生院、学校、农技等部门,对镇区药房、超市、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小作坊和农村集体聚餐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和检查,共出动车辆32台次,每次参检人数均达20多人,已检查验收各类食品药品经营户136户、学校和托幼机构38家、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102人、下达整改通知书23份,有效规范了农村食品药品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严肃执纪问责。该镇多次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2023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管理程序,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对非法行医、违法经营食品药品而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药品经营者和农村集体聚餐承办人追究法律责任,并计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对监管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所在村居责任人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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