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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合法性审查
2026-02-04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00447609-X/20260204-00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6-0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合法性审查
索引号: linshuxian00447609-X/20260204-00001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合法性审查
发布日期: 2026-02-04

县发改局:

收到你局送审的《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材料后,我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对《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征求了法律顾问高永、公职律师李方涛的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审核过程

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我局分别就该决策的主体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等方面是否合法进行了审核,查阅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我局对该规划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征求了法律顾问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高永律师、司法局公职律师李方涛科长的意见。

(一)关于决策权限

临沭县发改局符合《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起草主体,拟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制定主体合法;在权限方面,临沭县发改局为县政府依法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省、市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因此决策起草主体适格。决策将以县政府名义印发,未超越法定权限。

(二)关于决策程序

临沭县发改局在起草过程中就决策事项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部门会签、承办单位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等程序,进行了审查论证。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县发改局于2025年8月4日至9月30日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建议公告,收到意见100余条,涉及教育、卫生、城市建设等领域,意见均采纳并吸收到规划中。2025年8月25日,召开联络员会议,会后分发初稿,共征求41个单位意见,包含镇街(开发区),收到意见100余条,涉及工业、农业等领域,意见均采纳。2025年9月1日至11日,重点征求18个县直单位意见,收到意见30余条,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营商环境等领域,意见均采纳。2025年9月13日,侯素云书记召集“十五五”规划会议,听取并征求28个县直单位、10个镇街(经开区)、2个企业的意见。2025年9月15日,补充征集部门意见,共21个单位,收到意见60余条,涉及妇女儿童、营商环境等领域,意见均采纳。2025年11月9日,面向县级领导、离退休同志、各镇街(区)、政府部门、“两代表一委员”、行业协会及企业家代表等多方征询意见,收到意见300余条,涉及居民收入、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意见均采纳。2025年12月9日至11日,重点征求18个县直单位意见,收到意见40余条,涉及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人才支撑等领域,意见均采纳。2026年1月5日,向17个县直单位征求意见,收到意见20余条,涉及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领域,意见均采纳。2026年1月12日,侯书记召集“十五五”规划会议,听取省工程咨询院汇报,并征求32个县直单位、10个镇街(经开区)、3个企业的意见。收到意见100余条,涉及重大项目、经济数据指标、文化旅游等领域,意见均采纳。2026年1月15日,县发改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逐步完善形成了决策草案;履行专家论证程序,县发改局于1月15日在济南组织召开《规划》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区域经济、产业经济、战略规划、城乡规划、经济管理等领域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进行了论证。专家组听取了《规划》情况的汇报,审阅了《规划》成果,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该《规划》内容系统全面、结构框架合理、重点方向突出、发展目标明确,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精神要求,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达到了规划编制总体要求。经专家讨论,原则同意该《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1.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省、市规划的衔接;2.立足临沭实际,细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3.适当精炼规划内容,规范部分章节的文字表述。县发改局结合专家反馈意见对决策草案进行了修改。

履行风险评估程序,县发改局对《规划》进行论证评估,结合专家反馈意见对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风险评估,认为规划存在的风险较低,主要是部分社会风险,如发展转型期的利益调整、预期变化及信息不对称等。此类风险总体可控,通过建立动态监测与柔性调适机制,可有效引导预期、化解矛盾,确保规划平稳落地。

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县发改局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逐条核查《规划》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条款,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干预市场价格、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经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条款,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县发改局法规政策科对《规划》提出了合法性初审意见,部门法律顾问山东矩盈律师事务所史本诚律师就该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是否合法进行了认真审查,结合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后,县发改局将送审稿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履行部门会签程序,县发改局于2026年1月23日通过协同邮箱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履行了部门会签程序,形成发文会签单,作为征求意见的依据。履行承办单位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程序,2026年1月21日,县发改局召开党组会议对《规划》进行审议,局长徐芝良提出:“要加大对规划的修改和调整工作,把省市精神融入规划之中。”县发改局通过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相关程序,几经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形成该决策草案,得出符合规定的结论性意见,计划于县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本决策草案。

(三)关于决策草案内容

《规划》设置了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等五大类20项主要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13项,约束性指标7项,深刻把握我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实际条件,体现了我县高质量发展和“十五五”时期阶段性发展的实际需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经审查本决策及相关材料,决策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形式正当、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修改

完善后可提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


临沭县司法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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