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 ||||||||||||||||||||||||
| 2026-08-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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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后,我局收到县政协交办提案19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16件),涉及经济建设类4件,城市建设和管理类5件,农业农村类3件,科技文卫体类6件,其他社会事务类1件。我局按照“高质量办理、求实效落实”的工作原则,把提案办理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切实有力,程序上合理规范,成效上力争满意,努力做到提案办复率100%,回复满意率100%。 现将具体办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提案办理实效践行初心使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专门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具体靠上负责,统筹推进抓好落实,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质效。要求各承办科室责任人要站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以务实高效的精神办理好每一件提案,做到调查研究到位、请示汇报到位、征求意见到位、材料答复到位。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接到县政协交办提案办理任务后,先安排初步研判提案涉及业务归口主管科室,之后组织召开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部署会议,就所有提案内容逐一进行研判,将任务分解到具体承办科室,确定具体承办责任人,明确办理思路。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事项清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办理方法和办结时限均明确提出要求,与其他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三)多措并举,落实到位。针对各位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区别不同情况,能及时解决的,责令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做好相应工作;如暂时无法解决的,拟定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并向上级部门和县政府请示,同时与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协调沟通,以便尽快落实到位。 (四)及时总结,创新工作。今年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关系政策层面较多,我局在认真做好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进行答复的同时,结合实际,及时总结,守正创新。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也给政协委员释明途径和办法,并做好配合工作,确保答复完整性,将办理工作从单纯答复转变为具体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关切,以重点项目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提升 (一)对于朱崇文、凌沛洛等2位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县级土地出让,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对您提出的“强化规划引领,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清零,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一是科学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供应计划,优先保障民生、基础设施、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杜绝“无项目供地、盲目供地”。针对历年来批而未供土地,建立“批而未供土地一张图、一地一策”处置清单,全面实施清单化、动态化、责任化处置,加快消化存量、严控新增增量。二是严把工业“标准地”出让,将产业准入、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方案。企业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与属地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以“双合同管理”进行全周期履约监管,严防新增闲置,推动“批而未供”快供、“供而未用”快用。支持企业因零增地技改、增容扩建、工业上楼等方式提高容积率用于生产的不增收土地价款。推行收回—整合—流转机制,对闲置地块统一收储、连片整治、重新配置,引进优质项目。三是聚焦闲置低效工业用地,针对闲置低效用地的不同成因,坚持“一地一策”,通过技术改造、市场运作、政府收储、整合重组、司法清退、精准帮扶等方式,创新盘活路径,多元释放土地价值,引入优质高效项目,推动土地资源向优质产业、高效企业集中。 2、对您提出的“创新出让机制,完善全流程监管”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土地出让模式,创新差别化供地机制,一是全面推行差别化供地,打破传统单一出让模式,针对不同产业、不同项目、不同企业需求,推广灵活高效供地方式,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破“一次性出让、50年固定年期”传统模式,依法依规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兼顾企业需求与政府资源统筹。二是健全闭环监管机制,建立土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台账,全面推行 “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协议”双合同模式,在供地环节即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竣工时限及违约退出条款。建立涵盖能耗、环保、税收等项目准入评价体系,将履约情况与后续供地、要素配置挂钩,形成“准入—监管—退出”的全周期管理闭环。三是严格违约惩戒处置,完善企业用地信用评价体系,将土地履约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未按期开竣工、擅自改变用途、投资不达标、长期闲置的违约主体,依法采取限期整改、收取违约金、收回土地、限制参与后续土地竞买等措施,切实维护土地出让严肃性。 3、对您提出的“优化收益分配,防范化解潜在风险”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优化收益分配与风险防控,一是优化集体收益分配、使用、监管制度,收益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农民权益保障、村级公益事业,切实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严控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配合财政部门拓宽税源渠道、培育长效财源,逐步降低土地出让收入依赖度。全面规范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出让公告、竞买资格、成交结果、履约监管等信息全部依法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防暗箱操作、违规交易、廉政风险。三是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集体决策、公开交易、公平竞价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社会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供地、低价出让、擅自改变用途等行为,确保土地出让全程依法、规范、透明。 (二)对于杨海芯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石材工厂宣传推广,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筑牢产业发展根基。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持续规范持证矿山开采秩序,稳定石材园区原料供应,依法督促矿业权人履行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法定义务,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严守生态安全底线,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修复,指导企业在资源开发全过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 3、夯实合规管理基础,助力产业提质增效。以规范监管、精准服务为抓手,持续优化石材产业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提质升级,为推动我县石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三)对于刘红亮、袁青光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县滨海高新区规划建设航天新材料产业园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对于委员们提出的“临沭县航天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的建议,根据《临沭县滨海高新产业园建设提升规划》,滨海高新区的产业空间明确划分为“一核一心四园”,无“航天新材料产业园”的独立定位,建议与光电产业园二期合并。 2、对于委员提出的“临沭县航天新材料产业园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建议,规划面积严重超出现有框架。整个滨海产业园的建设管控边界为5.45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产业用地(含仓储)总规划为290.73公顷(约2.91平方公里),提案要求2-3平方公里的独立空间,远超规划中任何一个现有园区的用地规模,在现有规划框架内无法实现。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四)对于乔立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项目手续容缺审批机制,加快签约项目开工投产速度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强化跨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县发改、住建、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积极推动建设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环节的并联审查,实现容缺受理信息的实时共享,有效避免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形成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2、实施项目专员与联动会商制度。对于适用容缺审批的重点项目,我局将指定“项目服务专员”,为项目单位提供全流程的政策指导和报批协助。同时,我局将建立由用途管制科牵头,相关科室、项目单位、属地镇街(园区)共同参与的项目协调会商机制,及时研究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强化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局内工作专班,统筹负责相关机制的建设与落实。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开展培训宣传。组织对内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审批执行标准,提高业务能力。对外,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提升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知晓度和运用能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乔立东委员的建议针对性强,操作性好,对我们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临沭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五)对于李宝艳等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在苍源河百亩水域种植荷花及打造网红桥下遮阳休闲场所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提案中建议苍源河百亩水域种植荷花及打造网红桥下遮阳休闲场所,精准立足苍源河生态资源禀赋,紧扣城市生态提质、市民休闲需求、文旅网红经济发展趋势,提出的水域荷花种植、桥下空间改造、休闲场景打造等建议贴合实际、构思精巧、可行性强。我单位将以《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临沭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严格按照临沭县国土空间规划执行。 近年来,我县严格落实苍源河整体规划体系,持续推进河道生态治理、岸线绿化提质、滨水空间改造、节点景观塑造等系统性工程,河道生态基底持续向好、滨水空间功能日趋完善、城市水岸风貌显著提升。从规划层面复盘,当前苍源河建设仍存在水域景观业态单一、特色水生景观系统性不足、桥下闲置空间未纳入整体风貌规划、滨水网红特色场景缺失等短板,未能完全实现“全域公园化、全段景观化、全域休闲化”的规划目标。李宝艳等3位委员的提案建议精准补齐现有规划落地短板,有效衔接苍源河提质升级远期规划。我单位将全面吸纳、统筹纳入后续规划实施体系,系统推进落实落地。 (六)对于王桂江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沭河大街改造提升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王桂江委员提出的拓宽沭河大街、优化道路断面设置的建议,对于缓解城区东西向交通压力、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非机动车与行人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议与《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临沭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方向高度契合。根据上述规划,沭河大街已被纳入中心城区“七横八纵”道路主骨架体系中的“七横”之一。在道路红线控制与断面规划中,已明确将其规划为双向六车道,并统筹预留了中央隔离带及独立非机动车道的空间布局。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住建、财政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在后续的具体工作中,将充分吸纳王桂江委员的建议,落实双向六车道及独立非机动车道的规划要求,力争早日完成沭河大街的全面提档升级,切实改善周边群众的出行条件。 (七)对于马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兴大街东延工程,打通城区交通瓶颈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在2004版《城市总体规划》中,因中心城区规划边界只到冠山路,兴大街冠山路至玉山路路段仍为村庄道路,路面狭窄,在兴大街东延至冠山路后,形成了明显交通“肠梗阻”。 近年来,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提前了解城区交通瓶颈及难点,在新一轮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坚持规划先行,已将兴大街东延纳入“三区三线”划定中的城镇开发边界内,2022年10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由自然资源部批复启用。同时,将该路段纳入《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已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同意。之后又将该路段纳入《临沭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由临沭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批准同意。 下一步,在工程落实实施阶段,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积极做好工程用地保障工作。 (八)对于王兴佃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临沭县北城区327国道南微循环路建设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我局立足自然资源和规划核心职能,依托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力为完善我县北城区道路网建设提供坚实规划支撑与用地保障。 我县已编制完成《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临沭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确定了北城区327国道南微循环路的规划路径,将为补齐北城区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微循环道路提供规划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住建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立足北城区片区规划,优化道路衔接方案,打通项目道路与周边住宅小区、北城实验学校、沿街商圈、产业地块的接驳节点,充分发挥微循环路分流过境车流、疏解327国道及利城大街部分交通的功能,对道路建设涉及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等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九)对于殷艳路等7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拓宽顺河路,擦亮临沭名片—苍源河公园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殷艳路等7位委员提出的提案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完善我县道路规划体系、提升交通运行效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随着城市规模扩张与区域协同发展,交通需求激增,现有道路服务品质暴露出不足,亟需科学合理规划,构建现代化道路体系,满足发展需求。现有城区道路结构相对完善和成熟,但部分城区道路狭窄、断头路多,导致路网连通性差,交通流分散不畅。中心城区与主要产业园区、居住区间潮汐交通明显,高峰时段饱和度高,拥堵相对严重,且公共交通分担率低 ,道路资源利用不均衡。 提案中建议道路拓宽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规划设计。我单位将根据《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临沭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临沭县国土空间规划执行。将构建高效网络,优化道路网络布局,提升连通性;加强与周边城市及交通枢纽对接,形成快速通道,提升区域交通竞争力;绿色出行主导,提高公共交通、打造低碳出行环境。 (十)对于刘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临沭县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农业空间布局,以青云镇、曹庄镇现状杞柳种植为基础,整合现有中小型柳编加工企业和加工农户,改进传统种植技术和粗加工工艺,推进杞柳收获、粗加工的机械化,加快建设柳编现代农业产业园;依托青云镇、玉山镇、蛟龙镇的鲜食地瓜种植基础,重点建设鲜食地瓜标准化种植基地、地瓜现代产业园,重点打造绿色化、标准化、万亩级的地瓜现代农业产业园;凭借“大兴蓝莓”品牌效应,以农文旅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扩大蓝莓标准化种植基地和精深加工为突破口,着力建设集育苗、加工、销售、科研、旅游休闲观光于一体的蓝莓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带动临沭县产业发展。 2、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乡镇公共设施用地供应,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百分之五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乡村文旅、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支持乡村发展。 目前,我县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部分村庄规划已批复完成,可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依据。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与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对项目建设涉及的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等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十一)对于季英宝、高李明、王艳、刘贵厚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对您提出的“强化顶层设计与全域规划,实施精准动态管理”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将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目前,我县已完成155个村庄规划编制,将农村宅基地布局、集体建设用地盘活、产业发展空间、生态保护要求等纳入规划内容,可为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依据,为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提供法定依据,剩余65个未编制的村庄可按实际需求,适时启动规划编制。同时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56所591亩撤并中小学校园校舍的位置、面积、权属、现状等信息全面普查、精准测绘、纳入全县低效用地再开发数据库,为精准招商和决策提供支撑。目前全县已盘活利用蛟龙镇石门头等6所136亩已撤并中小学校园校舍。 2、对您提出的“深化关键领域改革,突破政策与制度瓶颈”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聚焦改革赋能,激活宅基地要素配置潜能。一是推进“三权分置”,盘活闲置资源。探索建立镇域宅基地收储中心,在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守住“两个不允许”红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的前提下,统筹盘活本镇闲置宅基地资源,对农民自愿退出的宅基地、村内闲置宅基地进行统一收储、整理和流转,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潜能。引导群众将闲置宅基地用于副食加工、仓储物流、手工作坊、乡村民宿等经营性用途,为返乡创业人员、本土致富带头人提供低成本创业空间,推动宅基地资源从“闲置资产”向“发展资本”转化,实现宅基地“保障居住、赋能产业”的双重功能。二是积极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待部级政策出台后,计划实行先规划后入市,让企业拿到的是“能用的地”,根据村庄规划,科学确定空间布局、开发强度和建设规模,让企业拿地后即可开工,不搞“一刀切”,根据企业需求和地块条件灵活供地。 3、对您提出的“创新多元投融资模式,着力破解资金难题”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盘活农村闲置土地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农村地区融资渠道有限、投资主体不活跃、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和风险保障机制的问题,下一步将充分利用临沂市深化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机遇,积极对接财政金融等部门,在村庄规划、集体林权改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房确权发证、土地要素保障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领域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4、对您提出的“坚持产业为基与市场导向,确保可持续运营”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化乡村振兴片区空间布局,全面形成“北瓜、南豆、东莓、西栗、中部食用菌、全域白羽鸡、全链机械化”的产业布局。同时聚焦资源盘活,系统整合闲散土地、闲置宅基地等“沉睡”资产,探索“产业带动一集体增收一反哺民生”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如“田园楮林”片区(前细柳)通过土地集约利用,流转整合土地800余亩,与山东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中草药种植实验基地,带动村集体年增收10万元以上,种植户年收益超2.5万元。同时高效利用闲置宅基地建成“共富工坊”,发展手工煎饼和传统糕点加工,村集体年增收15万元。 5、对您提出的“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民生工程”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各镇街发展需要,积极提供用地政策支持。每年可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一次优化调整。结合规划调整,将镇街现有产业园及符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布局的产业项目用地逐步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可在镇街范围内统筹平衡。推动乡村地区规划项目“留白”,预留不超过5%的机动指标保障零星乡村建设项目。对于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省市新增用地指标,统筹安排县级指标,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对于“大好”项目,在保障供地成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土地出让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推动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按不低于15%的标准用于村集体使用和支配,收益用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优化划拨供地程序,推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事项下放镇街,就近就便、快速高效保障项目用地。 6、对您提出的“健全利益联结与治理机制、筑牢农民权益保障底线”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利用各项惠农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土地,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支撑和保障。一是依法依规。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严格遵守宅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产业用地、市场监管等规定。二是统筹布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与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相匹配,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相结合,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自身基础条件、发展状况和资源禀赋,大胆开展探索和实践,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盘活路径和模式。四是收益共享。兼顾农民和集体利益,既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稳定增长、经济平稳发展。 (十二)对于吴秋溪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我局立足自然资源和规划核心职能,依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及规划的年度动态调整工作,全力为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实规划支撑与用地保障。 2、《临沭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已通过县规委会审议。规划中明确了“殡仪+安葬”协同布局体系,构建了“以公益性为主体、经营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三类、三级、四型”安葬设施服务体系,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全县殡葬事业发展总体格局,明确了“逝有所葬、节地安葬、生态安葬”的发展目标。 3、我局正结合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工作,将《临沭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中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布局点位、用地规模、管控要求等核心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体系,为后续项目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等手续办理提供规划依据。我局将全力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公益性公墓项目用地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精准衔接,协助优化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主导、多村联建”的空间布局,保障项目布局合规、空间落位精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规划、用地等难点问题。对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涉及规划调整、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等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助推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与殡葬事业提质增效、持续发展。 (十三)对于李承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临沭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心项目落地实施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科学选址,高为推动。提案中建议依托现有院区实施扩建,初步选定医院新门诊楼西侧的现兴隆商场旧址作为项目建设院址,约30余亩。选址应立足区域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交通便利和用地条件,经过充分论证后,报请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县委、县政府从民生发展大局出发,同意该选址方案后,明确将中医药大楼建设纳入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并要求各部门协同推进,确保尽快落地。 2、规划调整,保障用地。依据县委、县政府决策,我局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程序,一是组织专家论证,确保调整后地块的交通、市政、消防等承载力满足医院建设规范;二是按程序开展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及方案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三是在保持县域公共服务设施总量平衡的前提下,将原商业或居住用地性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并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经县政府批复后,该地块正式具备划拨供地的规划条件。 3、 攻坚征收,净地交付。规划调整获批后,迅速成立征地工作专班,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及时完成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挂图作战、定期调度,按时完成地块清表、管线迁移及场地平整,实现“净地”交付,为后续供地打下基础。 4、高效供地,全程服务。依据《划拨用地目录》,该中医药大楼符合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划拨条件。一是我局按程序拟定供地方案,明确用地位置、面积、用途及划拨价款,报县政府批准;二是核发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是协助项目单位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实现“交地即交证”。同时,在供地合同中明确开竣工时限及土地用途监管条款,防止闲置或改变用途,确保土地高效利用。 (十四)对于李超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县域文旅深度融合 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李超委员提出的由县文旅局牵头,联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编制《县域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规划》的建议,我局立足县域整体发展格局,将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核心需求全面融入《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临沭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沭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核心内容,为全县文旅项目落地、资源整合开发、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法定、刚性的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结合专项规划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为避免重复规划、精简规划事项,不建议再单独编制文旅专项规划。 2、李超委员提出的曹洼大集周边的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设施在客流高峰时供应紧张,景区与大集的配套服务未能形成互补的建议,在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过程中,统筹预留旅游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标识导引等基础配套设施空间,精准保障各类文旅项目、配套工程用地需求,补齐文旅服务配套短板,持续提升县域文旅接待能力、服务品质和游客体验感,为流量转化、文旅消费提质扩容筑牢硬件基础。在夹谷山路与夏庄街交汇处东北地块,规划调整出一处面积约17.7亩的商服用地,专项用于补齐片区商业服务、文旅配套等功能短板。目前,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已全部完成,县政府已批复,可启动后续开发建设工作。 (十五)对于宋春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一体化建设,减轻群众育儿压力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规划先行,科学统筹空间布局 (1)刚性落实配建标准,推动“幼托合一”。在新建居住区规划条件中,明确不再单独零散设置托育机构,而是参照先进地区经验,将托育服务设施与幼儿园进行合并设置。建议明确不同规模幼儿园的具体用地面积下限,在源头上实现“土地集约、服务复合”,避免因分开选址造成的土地浪费和管理成本增加。 (2)动态适应人口变化,优化设施布局。依据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及人口监测数据,科学研判区域内学龄前人口趋势,严格控制新建大规模独立托育机构的审批,引导利用现有幼儿园富余空间进行“托幼一体化”改造,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资源。 2、 精准供地,强化要素保障能力 (1)实施“四同步”机制,确保设施落地。在土地供应环节,将“配建幼托一体化设施”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出让合同。确保托幼设施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于未按规定完成配建或未移交的居住区,不予办理项目整体验收手续,从制度上堵住配建缺口。 (2)用好用足存量资源,实施“功能转换”。针对因出生率下降导致的富余或闲置幼儿园用地,研究制定土地使用功能调整的负面清单与正面指引。支持将闲置的幼儿园场地临时转换为社区托育点、老年活动中心或“老幼共融”服务设施。 (3)盘活城市“边角余料”,挖潜零星用地。全面梳理主城区的闲置边角地、机关国企的存量闲置房屋及低效用地。对于面积较小、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地块,优先调整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支持建设“嵌入式”社区托育微机构。通过土地复合利用,允许托育设施与社区卫生、养老服务设施在同一地块内垂直复合布局,实现“一站式”家庭服务。 3、 优化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1)简化用地审批程序。针对利用现有空置厂房、商业设施等存量房产改扩建为托幼一体化设施的,开通绿色通道。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符合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暂缓或简化土地用途变更审批手续,建立“豁免清单”机制,支持设施尽快投用。 (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在土地划拨或出让后,配合教育、卫健部门对土地用途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严禁借“幼托一体化”名义取得土地后擅自改变用途用于商业开发,确保土地供应的公共服务属性得到落实。 通过“控规上限、供地上保、存量上活”的组合拳,争取有效降低托育机构的运营成本,更能将托幼服务真正嵌入社区,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上门”的转变,切实缓解家庭育儿压力。 (十六)对于李宝督等4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广水上体育运动促进经济发展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李宝督等4位委员提案中建议推广水上体育运动促进经济发展,精准剖析了当前水上体育运动发展的现状短板,科学提出推广水上运动、盘活水域资源、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与举措,站位高远、贴合实际、针对性极强。 我单位将根据《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临沭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临沭县国土空间规划执行。充分吸纳委员们的宝贵建议,优化空间规划,科学布局全域水上运动发展格局,立足县域全域发展格局,补齐专项规划短板,打破碎片化发展模式,建立科学系统的水上运动发展规划体系。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水系综合治理规划、文体旅融合发展规划编制专项发展规划。 (十七)对于王首富、王丽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十五五规划”期间大力发展临沭县红色文旅产业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我局立足自然资源和规划核心职能,依托县级、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及规划的年度动态调整工作,全力做好规划引领、空间保障、资源保护等相关工作,为我县红色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规划支撑与用地保障。 2、我县已编制完成《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临沭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规划中明确将发展红色文旅产业作为传承历史文化,彰显临沭特色魅力空间的关键举措,同时纳入了全县“一核、三带、八组团”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3、结合专项规划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为避免重复规划、精简规划事项,不建议再单独编制红色文旅专项规划。建议在县“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下,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思路、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清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清单。我局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红色文旅项目用地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精准衔接,协助优化完善“一心引领、多点支撑、轴线联动”的红色文旅空间布局,保障项目布局合规、空间落位精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红色文旅产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规划、用地等难点问题。对红色文旅产业发展相关的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涉及规划调整、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等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助推我县红色文旅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发展。 (十八)对于王勇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校园周边交通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王勇委员提出的在北城实验学校北侧至中沟头社区修一条便民辅道的建议,对于完善北城片区路网结构、缓解学校周边交通压力、方便中沟头社区及周边居民出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已获省政府批复的《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已充分吸纳了相关路网优化建议。根据最新规划成果,在北城实验学校北侧至中沟头社区之间,已统筹规划了一条城市微循环道路。该道路的规划布局,旨在进一步加密中心城区北部片区的路网密度,打通区域交通的“毛细血管”,实现周边居住社区与教育配套设施之间的高效互联。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引,积极配合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将规划蓝图转化为现实通路,加快推进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校园周边交通优化工作,切实提升周边群众的出行便利度和幸福感。 (十九)对于袁洋、王丽丽、徐勤国委员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商品房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具体答复如下: 1、对您提出的“明确政策导向,强化统筹部署”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扣省、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要求,全域统筹、联动推进化解工作。明晰镇街、房企排查主体职责,压实住保中心、老旧小区主管部门协查职责,联动网格员、物业开展全域问题摸排,精准归集办证难点问题,已将栗园小区纳入不动产登记前端环节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清单,统筹住建、消防、国控集团、属地街道多方力量,统一工作标准、压实工作责任,依托政策依据统筹推进各类小区办证化解工作。 2、对您提出的“成立专项小组,强化督导落实”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托全县专项工作体系,积极配合履职落实。全县先后于2020年成立临沭县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设立临沭县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组建临沭县整治不动产登记难专项小组,统筹全域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依托县级专项专班,建立台账销号、闭环督导工作机制,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单元、到户,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销号办结。目前全县已化解60余个小区26000余套房屋办证问题,县域存量房屋历史遗留项目基本清零,去年列入化解计划的7个前端问题小区,已有6个打通办证路径,专项督导效能持续凸显。 3、对您提出的“坚持分类施策,提升办理效能”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项目实际分类施策、精准化解。针对栗园小区建设单位金星实业集团2016年营业执照吊销特殊情况,严格按照上级办证政策,依规开展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第三方鉴定,由住建、消防部门出具复核意见作为登记依据;明确由项目上级主管单位国控集团牵头办理鉴定及办证手续,临沭街道统筹社区、物业、业委会做好入户意见征集等配合工作,业主备齐购房合同、票据等权属材料后,凭鉴定核验材料即可申请不动产登记,靶向破解特殊项目办证堵点,高效提升遗留问题办理质效。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也请今后多给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各位政协委员的关心和监督下,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对政协提案提出的有些问题,因前期调研力度不足,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及现实需求资料不精确不充分,以至于后期不能完全落实到位,甚至无法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尽力解决政协委员以及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一是强化规范办理。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标准,完善工作台账,用制度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承办科室单位的工作衔接,加强与提案委员的联系沟通,确保答复内容具有针对性、完整性。 三是强化办理实效。将提案办理作为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发展的长效动力,努力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6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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