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关于解决南沟头村、金堂村居民供暖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 ||||||||||||||||||||||||
| 2026-06-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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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业希、高珍、高明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南沟头村、金堂村居民供暖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社区供暖现状 1.南沟头社区已建设内部二级管网,目前存在供热配套管网费用未缴纳,内部热力站未建设的问题。 2.金堂村社区于2011年建成,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由于该小区未缴纳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小区内热力站未建设且内部供热管网年久失修,锈蚀严重,不符合集中供热的验收标准。 二、解决措施 1.缴纳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按照《临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沭政办发〔2024〕4号)第三章第九条第二项旧村(居)改造安置住房属于减免范围具体事项,可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咨询。 2.完成建设热力站并通过验收。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和《临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南沟头村社区需出资建设该社区建筑红线内的供热设施、热力站,并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 金堂社区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山东省供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供热工程竣工后,供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规的供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由于我县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仅收取大配套费,专项用于小区建筑红线以外的供热管网建设,小区以内的热力站、供热设施需要由金堂村社区出资、建设并通过供热公司验收,方可使用。 3.对接供热主管网。金堂村社区大门东侧青云山路的供热主管网在2018年已敷设完成,将根据小区内部供热管网建设情况及时进行主管网对接工作。 下一步将通过县政府积极协调郑山街道和供热公司,落实郑山街道对南沟头社区、金堂社区内部管网及泵房的建设工作。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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