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关于加快将郑山街道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纳入城区统一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
| 2026-06-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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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杜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将郑山街道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纳入城区统一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加快将郑山街道327国道以南、225省道以西、兴福街以北区域(包含县医院、郑山社区)纳入城区管理范围,由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区域路网、路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维实施统一管理,同步统筹负责该区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统一配套标准、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区域整体环境和功能品质。 住建局在2023年启动实施了县医院门前的沭河大街西段道路建设工程,同步安装路灯。所述郑山街道327国道以南、225省道以西、兴福街以北区域(包含县医院、郑山社区)的路灯维护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运行和维护,需要由郑山街道拨付运维费用。县住建局已对郑山街道区域内部分雨污水管网等进行合流制清零,下一步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财力情况开展工作。 涉及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管理等工作,由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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