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 ||||||||||||||||||||||||
| 2026-10-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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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金盛源铸造有限公司: 临沭县金盛源铸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5625197366法定代表人:李孝军,联系电话:6389991)本机关已向你单位送达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责令偿还通知书》、《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将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待遇共伍拾柒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576880.00、沈学英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自2015年12月至2024年6月共¥81866.4元,并继续领取到丧失领取条件为止。交至临沭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地址: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室。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通过其他方式未能送达,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沭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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