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沭县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期) | ||||||||||||||||||||||||
| 2026-10-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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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市场监管局聚焦网络餐饮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继续向社会集中曝光三起典型案例,以强化警示作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 临沭县某龙虾店使用超过质保期“崂山啤酒”加工小龙虾案 2026年05月19日,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店厨房操作间检查发现正在使用的“崂山啤酒”已超过质保期。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啤酒加工小龙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查处,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过期啤酒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临沭某村饭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近期,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餐饮店发现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3名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健康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当事人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临沭县某小吃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近期,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中,临沭县某小吃店采购使用的鸡蛋兽残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6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法律法规底线,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临沭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食品安全风险“零容忍”,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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